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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长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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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2005-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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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是业主,积极讨论的目的不外乎是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看法自然会是见仁见智。
大家都是业主,积极讨论的目的不外乎是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看法自然会是见仁见智。
我觉得,阿义是认为在没有征得大多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不妥当,所以提出缓行的建议。像楼上您这样点名要个说法好像不太有风度哦。
而且,很多ZZ已经提出了比较可行的方法啦:
张帖告示,让更多的业主(尤其是不上网,根本就不知道有“筹备业主委员会”这回事的业主)参与支持;
kesson说得很好,不要急于给业主委员会列出时间表,成熟一步发展一步,不要为时间表而盲目地进行;
对此,我举双手赞成!
最后附加一句:以上只代表个人的浅见,希望不会也同样遭到点名哦……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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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悲莫悲兮生别离 乐莫乐兮新相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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