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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1808 |
魅 力 值:1080 |
龙 币:6186 |
积 分:3119 |
注册日期:2004-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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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五区12、13号楼之间的垃圾桶问题,我想说的是:
有什么样的问题都是可以协商解决、反映,或者付诸法律,但是今天大早晨起来6点多就把垃圾桶都弄倒了,就是练铁砂掌或是无影脚也不能破坏公物呀,垃圾桶倒了,垃圾满处都是,大家的环境更脏,况且,垃圾桶摔坏了还不是用大家的物业费来买新的,谁有脾气都可以发,但是毁坏公物破坏环境还让大家买单,那就情理都难容了!!!这种故意毁坏公共财物的行为如果严重了,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不要以为没有人看见就可以为所欲为,如果大家都这样用毁坏公物来发泄对物业或是其他业主的不满,这个小区还有安宁的日子么?我们生活在这里还有家的感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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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用它来寻找乐趣.
别和我讲道理,耽误事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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