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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sh筒子说的很不客观和全面,请看这里,我来总结一下小区公共部位被侵占现象。
1、顶层业主封闭露台,这种行为违法违约(物业管理协议),给后楼住户带来极大侵害,阳光损失巨大。
2、公共绿地圈占小院或者种菜种树,有这种行为的并非全部是一层住户,很多楼上住户也有。
3、大量广告牌侵占公共区域,并污染视觉环境,还带来安全隐患,由此侵权行为的有居委会、物业公司,暂时还未发现业主有此行为。
4、室外邮箱侵占大片公共区域,那里脏乱差,甚至成了厕所,还给儿童带来安全隐患。而我们本来是有邮箱间的,不知道是谁又在想侵犯业主权利占领那个房间。
上述是我发现的公共利益被侵现象,欢迎各位补充。
下面说一下,责任问题。
依据物业管理协议,长城物业承担公共部位、公共区域的管理,绿化的维护管理等职责。因此首要责任人即是物业公司。不知wysh为何将物业撇开。另外,才是业主的责任,有的不能自律,有的不能主动阻止。但需要注意的是,业主已将管理全委托物业,物业才是主责任人,法律也赋予了物业公司很多合法手段:比如向有关部门汇报,向法院起诉等。 (此文由大臭在2013-05-30 10:25:5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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