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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长老 |
经 验 值:2108 |
魅 力 值:231 |
龙 币:3360 |
积 分:1966.7 |
注册日期:2006-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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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宠物扰民先警告后处罚
公安部法制局局长柯良栋就宠物扰民问题的处罚进行了详细解释:如果宠物干扰其他人生活,首先应警告,经警告仍不改正的话,处罚才会升级至罚款。如果放任宠物威胁别人的话,严重的也要给予处罚。驱使宠物咬人,就应按故意伤害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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