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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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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对!!!
首先:3天不提出反对意见,视为自动默认,明显有欺诈嫌疑。那么个小通知,可能大多数人都不会注意到。
其次:按照通知内的80或60平米面积,至少要占用2跨车位,加上人员进出通道,建成之后将严重影响整条小区道路通行。
第三:昨晚去居委会咨询,建房经费如何筹措?答曰有人投资。那么这个投资人的目的是什么呢?条件是活动场所分出一部分做商业用。我认为无论是那种商业用途,都会引入不安全因素。
第四:如果投资人的利益不能得到满足,势必引起业主与之冲突,这是你们猜居委会会站在那边?!!!
2006-09-14 09:10:35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3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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