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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给北京路政局打电话了,工作人员表示……
昨天我给北京路政局打电话了,一位姓范的工作人员表示,首先要明确道路的管理单位,如果是公共道路,大家可以向昌平区市政管理委员会提出建议,昌平区市政管委如果认为建议是合理的可行的,而且居民反响比较大,有关方面会出面安装;如果这条路的产权单位是小区的开发商,那这个事情就需要开发商出面解决,因为如果是开发商修的马路,他允许社会车辆特别是一些不减速的危险车辆通行,那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解决相关的问题。
在这两种可能出现的解决过程中,居民是没有义务自掏腰包的,当然,赞助是可以的,居民擅自安装则是不合规定的。
2006-10-03 10:16:34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31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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