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等 级:版主 |
经 验 值:74754 |
魅 力 值:4414 |
龙 币:186301 |
积 分:87998.9 |
注册日期:2005-06-04 |
|
|
|
关于经济适用房zf回购问题的条款在第五章第21条第2款:内容如下
(2) 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继续抓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科学确立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界定并严格审查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规模,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标准;转变供应模式,由销售为主过渡到租售并举,将经济适用住房的租售比提高到1:4左右;探索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内循环”的流转模式,即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由政府回购;加强建设、销售、流转全过程管理,从制度上制止违规购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切实发挥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作用,真正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
|
|
-- 菩提本无树
明镜亦非台
本来无一物
何处惹尘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