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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我们两个小区之间道路交通噪音的问题
还是我们两个小区之间道路交通噪音的问题。本人两次给首都之窗政风行风热线去信,第一次(2006-12-22)的内容是:
“…小区北侧马路两侧都是居民楼,与马路距离仅5米,载重货车、水泥罐车昼夜通行噪音巨大,对马路北边龙博苑的临街住户影响更大。希望交管局采取大货车禁行、车辆限速、禁止鸣笛,加装限速、限高装置,保证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交通安全。万望重视,能够一抓到底,尽快落实。”
交管局的回复是:
“您好,来信已收到,现回复如下:就您所提“小区南门外南北道路人行步道破损及路灯”的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请您与道路产权部门联系修复安装。 关于禁止大货车通行、加装限速限高装置的问题,经实地勘察,由于目前小区正在建设中,而且在公路范围不准随意增设路障及限高装置,因此尚不具备禁止大货车通行的条件。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第二次去信内容:
“北侧道路没有任何改观。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回复是“关于禁止大货车通行、加装限速限高装置的问题,经实地勘察,由于目前小区正在建设中,而且在公路范围不准随意增设路障及限高装置,因此尚不具备禁止大货车通行的条件。”对此本人认为不能同意。第一,本区域内在建的小区只有新龙城,位于所说道路西侧,施工车辆没必要穿行此道路;第二限制货车通行可以用交通指示牌的形式告之来往车辆,就像五环内那样。小区南侧道路就安装有限速墩,不知是否是“随意”的;第三回复中未提及实地勘察的结果与本人反映的情况是否一致,如果是,对居民生活在巨大的交通噪音中的问题是否应采取更积极的态度。如果不是交管局能解决的问题,请转达信件的同志转给应负责的部门。
下面提交的材料是本人在自家阳台和室内拍摄的,因担心传输问题,没有录制声音。拍了30多张照片,还有推土机、农用车和不合法上路的摩的、带车厢的三轮摩托,私加动力装置的平板三轮车。这些车辆车小噪音大。由于道路两侧居民楼的遮挡,使声音无法扩散,这些车辆和大货车在通过时噪音在楼群中久久回荡。这些车的行驶是不分昼夜的。禁闭门窗还隔不断窗外隆隆噪音和大车驶过的震动。天气渐暖,希望这个夏天不用再让我们这样度过了。
同时还希望继续修建小区南侧通往上地的规划道路,现已部分通车,望尽早全线通车。”
此信附有拍摄的三张照片,有水泥罐车和运输钢材的超长大货车。
这封信还是转给了交管局,回复内容是:
您好,来信已收到,现回复如下: 针对您所提“禁止大货车通行、加装限速限高装置”的问题,由于道路较窄,弯路多,直线距离短,车辆较多,速度并不快,故不宜限速。关于限高问题,因现状路无桥梁及高度障碍物,故无增设条件。关于禁止货车通行问题,经实地勘查,行驶此路的车辆大多为小客车,而货车、施工车辆、农用车等数量很小,禁货意义并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努力为群众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对于他们所说的“道路较窄,弯路多,直线距离短,车辆较多,速度并不快,故不宜限速。”不知指的是哪段路,我们这条路哪是这种情况,应是道路较宽,直线距离长才对。初看到这,我以为他们搞错了路,当成城铁地道桥过来一直向南那条路了。“关于限高问题,因现状路无桥梁及高度障碍物,故无增设条件。”从交管局的角度,只有影响交通设施的情况下才会限高。“关于禁止货车通行问题,经实地勘查,行驶此路的车辆大多为小客车,而货车、施工车辆、农用车等数量很小,禁货意义并不大。”大家的感觉是这样吗。从这段话看,他们没有误解,说的就是这条路。在他们看来,几分钟过一辆货车可能就觉得很少了,对我们来说,就是连绵不断的噪音。
从交管局的两次回复看,他们的职责是保证交通,只要道路畅通,不出事故就行,是否扰民和他们没关系。而且他们拒绝改进的理由也很奇怪:车速不快就不用限速,货车不多就不用限货。长安街上车速肯定快不了,但绝对要限速。
尽管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但起码说明了一点,给首都之窗写信是有用的,起码有关部门要回复。
下一步本人准备给首都之窗的市长热线写信,事情的解决可能需要诸如环保等部门的参与,最起码让上面知道群众的疾苦和呼声,有条件时优先解决。
如果大家能一起呼吁效果当然会增强很多。我们还应呼吁尽早建成西三旗北路,就是我们小区南面的路,应可以跨八达岭高速直达上地。目前只修到龙乡和南店新村的交界处,这里早已按规划留出地方,可能由于资金的问题,没有修完。如果这条路修完,可以大大缓解我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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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8 10:35:41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43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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