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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长老 |
经 验 值:798 |
魅 力 值:384 |
龙 币:1766 |
积 分:1041 |
注册日期:2006-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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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事论事,说一下吧,没有恶意。
可能大家不知道情况,那小狗叫做“娃娃”,是原来在门口开饭馆的人丢弃的,那时它刚生下小狗。您所说的“睡衣女人”,我希望您能尊重她。是她捡回来娃娃,把它先寄养在那的。她家本来就有小狗,而且她身体又不好,不可能照顾那么多,一直想帮着找个好人家,可惜一直没有找到。她还自己出钱给小狗做了绝育手术,喂小狗的狗粮、小狗的用品,都是她自己支付的,所以,我觉得她是值得我们尊重的,起码我尊重她。这样不分皂白煽风点火,出口伤人,似乎欠妥。不了解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就横加指责,我想大家都不希望如此,最好先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保安有他不对的地方,如果这是事实的话,他确实不该轰走老人。但是,如果当时他只是善意的提醒,而没有发表什么意见的话,那大家的反应有点误解或过激了。有人说保安也60多岁了,那么我想,他起码年龄跟各位的父辈相当了吧,虽然他有不对的地方,虽然这个年龄是否适合做保安,我们可以探讨,大家都不容易,岁数这么大还出来做事,大家多包容吧。作为一个老人,如果有不对的地方,我们要指出来,但是,我们也得尊重他,讲讲道理没有什么,跳口叫骂,动手动脚,我觉得您还是省省吧。
我们是龙博的主人,我们都是邻居,“什么跟这个跟那个有什么关系的”,最好缄口,大家都是邻居,都有关系。
物业费也是我们出的,那么所谓保安的那个房间,也是您和我们大家的物业权利,躲雨这种行为没必要向保安申请,进去就行了,雨停再出来。
北京的特点是宽容与包容。龙博最好也是,宽容,不代表姑息养奸;包容,不代表藏污纳垢。大家都是邻居,希望能大度一些,多讲讲道理,把事情说清楚就行了,少一些跳脚骂街,横加攻击与职责,毕竟和谐还是我们希望主旋律。 (此文由芥末小堆在2010-04-16 11:53:0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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