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博苑》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猕猴桃
猕猴桃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1306
魅 力 值:466
龙    币:9863
积    分:3714.3
注册日期:2003-03-19
 
  查看猕猴桃个人资料   给猕猴桃发悄悄话   将猕猴桃加入好友   搜索猕猴桃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猕猴桃发送电子邮件      

望各位商家能如实遵守,如有意见,请跟贴说明,谢谢。
1、只有在网站做了广告的商家才能在本版发布商业信息,其他商家发布商业信息一律删帖封ID。
(欲做广告请与站长CHUCKLIU联系)

2、对于业主从事商业行为的,其从事商业行为时的身份是商家。

3、商家发布商业信息时,必须采用实名制。

4、商家在本版发布信息只限如下种类:装修常识、回答业主问题、优惠活动信息.
4.1 集采信息
必须采用“集体采购”格式,才能加入“集采总汇”;

5、禁止商家自己顶自己的帖子,如果有话,请一气说完。

6、如果在本版发布非法或则非合法商家广告时,版主会随时删除、锁定、隐藏帖子而不会另行通知,
并视情节处理,处理包括警告、禁言以及永久踢出。

7、严禁商家用马甲自吹自擂,有欺诈业主的嫌疑,一经发现,马甲永远删除,实名禁言一周。

8、反对商家贬低同行,互相攻击,对业主投诉竞争对手推波助澜。违者禁言一周。

9、为便于管理,商家发布信息必须通过专用分区,违者禁言1-7天。
9.1 商家发布商业信息,必须通过“商家信息发布”分区;
9.2 商家发布集体采购信息,必须通过“集体采购”分区,并遵循4.1条规定;

10、未经业主同意,禁止利用邮件、信使发送商业广告骚扰,一经举报,禁言一周。


望各位商家能如实遵守,如有意见,请跟贴说明,谢谢。望各位商家能如实遵守,如有意见,请跟贴说明,谢谢。

--
2005-01-01 08:21:33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65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