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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回龙观文化居住区龙博苑三区业主的公开信
致回龙观文化居住区龙博苑三区业主的公开信
尊敬的业主:

  您好!

  您即将成为回龙观文化居住区的业主,在此我们谨代表北京天鸿集团公司向您表示祝贺,我们愿以真诚、优质、快速的一条龙服务方式为您办理好结算、产权代办、入住期间的一切手续。

   请您关注如下办理结算、产权代办、入住手续相关事宜:

  客户办理结算时间:以接到电话通知或函件告知的办理结算时间为准,或者登陆http//:www.bjfang.com网站查询。
    集中办公时间:自2005年5月13日至2005年5月22日止,上午8:30至下午16:00(周六、日不休息)。
    结算办理地点:回龙观文化居住区龙腾苑三区7号楼北段(回龙观售楼处)。
  产权代办办理地点:回龙观文化居住区龙博苑二区(N02)5号楼一层。
  入住手续办公地点:回龙观文化居住区龙博苑二区(N02)5号楼二层。
 房屋验收处办公地点:回龙观文化居住区龙博苑三区(N03)1号楼的底商。

一、办理结算、产权代办、入住手续,须由买受人本人办理。办理结算需携带的物品: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人名章、所有购房发票、购房回执单、物业承诺书、结算费等(详见结算单)。
注意:请您记录电话通知中具体内容。

二、您在办理完结算手续后,即可直接办理入住手续,也可办理产权代办手续。办理入住手续,详见《回龙观业主入住手续引导卡》。
温馨提示:为使您方便快捷地办理产权手续,捷星亚公司可为您提供产权代办服务。
您可到龙博苑二区5号楼办理产权代办手续。委托捷星亚公司办理产权的客户需携带:房屋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产权代办发票及代办协议(原件)、公共维修基金收据(原件),业主身份证及户口本(户口本的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各2份、全额购房发票(包括首付款、贷款、补、退款)复印件各2份、购房合同原件1份、《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审核表》原件、购房人名章,共有产权如果面积不是平摊各占50%,需提供公证书(原件);共有产权中若有年龄未满18岁的购房人,需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执行本次购房行为并为此负责的公证书(原件)。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结算单及购房人名章的名字须完全一致,不能涂改。以上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相关登记税费如下:
  1、工本费:共有产权每增加1个副证加5元。
  2、权证印花税:5元/证(每有一个共有产权人加5元)。
  3、契税:房价款的1.5% 。
  4、印花税(合同):房价款的万分之五。
  5、超标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综合地价款:超过审核购买标准面积房款的10% 。

三、特别提示:
为不影响您的入住,请在办理完结算手续后,尽快办理入住验房手续(五期结算、产权代办、入住的所有协办单位的集中办公时间截止到2005年5月22日,请您务必在此时间之前办理手续)。

四、附:《结算通知单》1份、办理入住引导卡。
预祝您一切顺利,并早日乔迁新居,生活愉快,身体健康!

北京天鸿集团公司
回龙观房地产开发项目部
2005年5月10日
2005-05-10 14:34:45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7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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