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博苑》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LionsRuler-木法沙
LionsRuler-木法沙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7270
魅 力 值:2197
龙    币:12578
积    分:7779.9
注册日期:2003-08-12
 
  查看LionsRuler-木法沙个人资料   给LionsRuler-木法沙发悄悄话   将LionsRuler-木法沙加入好友   搜索LionsRuler-木法沙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LionsRuler-木法沙发送电子邮件      

我有点不明白的,为什么今年的物业费涨价快车上,来了两个不速之客:消防设施维护费和安防设施维护费
网页:该网址不再展示上特别说明:
“据悉,像回龙观小区,大部分是没有电梯、水泵的多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的物业费除了0.55元基准价,还要加收0.05元的消防设施维护费和0.05元的安防设施维护费,物业费合计后不超过0.65元。”


根据: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
“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消防设施维护费和安防设施维护费”为什么不属于第三条约定之范围,而要加收?

第十条:
“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办公费用;
  (七)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九)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消防设施维护费和安防设施维护费”为什么不属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之范围,而要加收?

--
我要签名,我要签名!mufasa@hlgnet.com
2006-01-20 10:53:18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55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