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onsRuler-木法沙目前处于离线状态](https://user.hlgnet.com/face/Image54.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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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把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委员会,昌平区投诉了:
消防设施维护费和安防设施维护费,这两费用在回龙观文化居住区,在今年物业费涨价之前,从来没有另加收过。为什么今年物业费涨了,又搭上这两位“客人”啊?
网页:该网址不再展示上特别说明:
“据悉,像回龙观小区,大部分是没有电梯、水泵的多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的物业费除了0.55元基准价,还要加收0.05元的消防设施维护费和0.05元的安防设施维护费,物业费合计后不超过0.65元。”
目前,已经有好几个小区已按这个价格进行执行了!!
根据: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
“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消防设施维护费和安防设施维护费”为什么不属于第三条约定之范围,而要加收?
第十条:
“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办公费用;
(七)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九)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消防设施维护费和安防设施维护费”为什么不属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之范围,而要加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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