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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博足球队队员在单位或者个人已经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请马上告诉我
岛主关于保险的说明进展1:
2006年回超保险工作进展及其方案建议

一、联系了的保险代理人及保险方案:

 1、友邦保险代理人王暾先生,提供了专门为回超设计的个人保险方案:

   方案一:主保险5万(身故、残疾、烧伤获赔),附加1万/次(每次最高医疗费,投保期内不限次数),保费115元,保期半年;

   方案二:主保险10万(身故、残疾、烧伤获赔),附加2万/次(每次最高医疗费,投保期内不限次数),保费227元,保期半年;

  上述方案提供有书面材料,另外参见附件文件《友邦个人意外险理赔.doc》。

 2、友邦保险代理人刘燃霞女士,提供了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作为保险方案建议(由于提供方案比较仓卒,费用较高,保险方案缺乏针对性,这里就不列出此方案了);

 3、中国人寿保险主管董项菲女士,提供了中国人寿的团体险方案;
   提供团体险,保费为51元,主险1万(身故、残疾等),附加险一共5000元,有100元免责,高出部分按80%报销,保障程度有限。
   参见文件《中国人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条款.doc》、《中国人寿团体人身意外.doc》。


二、我们对回超保险方案的建议:

  1、考虑费用问题普遍要求至少要上中国人寿的团体险,但是需要告知其保障的有限性,投保此保险的最好有社保保险;

  2、推荐购买友邦的方案一方案(保费115元),比较适合回超情况,根据个人情况也可以购买方案二的保险;

  3、如果有球员自己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购买上述两种保险中的任何一种,需要写保险具备申明书,个人签字,提交足协存档备案。《参加回超联赛保险具备申明书》内容如下(请老穆修改补充完善):
    a、我已经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足够承担由于参加回超联赛带来的任何意外伤害治疗费用和严重伤害带来的损害;
    b、因参加回超联赛带来的运动意外伤害,与回超组织者无关,完全由所购买保险承担相关费用;

  4、购买了中国人寿的人身意外伤害团体险或者友邦意外伤害保险,或者签署了《参加回超联赛保险具备申明书》的球员才能领取回超联赛参赛证,只有参赛证的球员才能参加回超联赛的比赛活动。

5、如购买团体险,由各球队按照第二届回超(2005年)的方式组织购买,足协不负责此工作;如果购买友邦保险,则球员自己和友邦保险代理人联络洽谈购买,注意提交体重、身高资料;足协在此过程中只起到联络、推荐的作用。

如有什么疑问,可以参见邮件附件的文件说明。

  上述有关保险详细问题可以安排由保险代理人当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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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22 07:38:43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24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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