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狐狸目前处于离线状态](https://user.hlgnet.com/face/Image198.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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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十月八日北京晨报刊登文章 经济适用房物业费还维持五毛五分
市发改委发布消息,2008年至2009年经济适用房小区物业费标准仍执行旧规,即每平方米每月0.55元
据悉,目前经济适用房标准实行的是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和《北京市经济适用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0.55元/平方米,月的收费标准已含物业
管理企业的营业税及附加,不能上浮,下浮不限.
该费用由是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基准价标准及浮动幅度,两年公布一次。
去年咱们云趣园小区就多收物业费,08年按0.59元/平方米收的费用,今年又涨到0.63元/平方米,我们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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