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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6551 |
魅 力 值:1577 |
龙 币:14240 |
积 分:7680.9 |
注册日期:2002-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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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监督和指导,我是这么看的:
首先,上届业委会自己是黑心的,所以才会勾结那些监管部门的领导和物业公司项目经理等人,造成监督部门不作为,所以他们才敢那样胆大妄为,不仅逃避业主监管,更拒绝公开,直接与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对抗,最终导致被罢免.
但我们看到党支部和居委会和镇长大人其实并不支持那些坏事,所以,环境在向公平和民主的良好方向发展.身正不怕影斜,同时,建立可操作易实施的业主监督机制,或类似于上地西里那样的业主代表大会制度(业主大会授权的权利机构),制约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不被滥用,如果业主委员会依然祸害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就能够很容易地阻止和纠正,甚至罢免,这样才能保证任何人滥用全体业主赋予的代表权.
还有,业主委员会的议事和决策制度,也需要建立和公开,避免象上届那样大权独揽于一人,其他委员甘心情愿当摆设,所以,这次要选对了人,没选对的话,将来也应该很容易纠正和更换,才更能保证业主的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至于监督和指导,如果业主委员会本身就依法办事,那也不怕任何监督和指导,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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