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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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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的或最终买单的总是老百姓
路权不只是根据投资方确定的,即使一期的道路政府没有出资,也不属于咱们风二,要了不该要的早晚得吐回去,因为它在小区的外面,所以不属于我们小区。相反如果有人占了小区内的地方,我们是有权站出来说话的,物权法并没有规定小区外的设施属于业主或物业。可能也正是因为占路的不合法,才导致风二物业无心在这上更多投入吧。小区外面的事属于市政管委管理,物业这么做合情不合法,早晚会有麻烦。

到那时受损失的还是我们业主本身。很简单呀,物业把收上来的费用上交了,发工资了,还剩什么呢?如果查处后要罚款,还不是从我们新交的费用里支取?那必然导致他们要压缩各项费用的开支,其中就包括设施的维护,人员的工资等等,这还不是等于降低了我们现在的服务质量?他们现在的服务大家满意吗?大家希望看到比现在更差的服务吗?相比之下孰轻孰重?
2009-06-10 22:47:20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42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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