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雅园》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gfxmao
gfxmao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居民
经 验 值:21
魅 力 值:14
龙    币:-8
积    分:13
注册日期:2011-06-04
 
  查看gfxmao个人资料   给gfxmao发悄悄话   将gfxmao加入好友   搜索gfxmao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gfxmao发送电子邮件      

北京市社区9月推广业主大会 业主可以共同管账
http://news.cntv.cn/20110513/105526.shtml

京市社区9月推广业主大会 业主可以共同管账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3日 14:5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上了解到,今年9月,本市所有社区将全面推广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将全部进行备案登记,这相当于业主大会可执行法人资格。小区居民将可以登录公共决策平台,参与小区共同决定事项的表决。专项维修资金将单户存储。

  免费发放业主一卡通

  昨天上午,北京市住建委、市民政局、市社会办等相关部门联合展开的“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在怀柔区召开。据介绍,从本月起,怀柔区成为本市全面落实《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试点区县,所有社区将全部发放业主一卡通、成立业主大会,并且实现专项维修资金单户存储。

  业主一卡通由市住建委统一制作,免费发放。新购房家庭可从开发商手里免费领取,已入住的小区业主的业主一卡通可以由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统一向光大银行各营业网点申领。

  业主持一卡通“参政”

  业主可凭一卡通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北京市业主决定共同事项公共决策平台,参与小区共同决定事项的表决。使用决策平台不但可以进一步提高业主大会决策效率,还能引导业主正确行使共同管理权利,主动承担共同管理责任。

  市住建委副主任张农科表示,本市将探索业主大会业主共同管理资金账户管理模式。业主共同管理资金账户包括物业服务资金账户、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收益账户等。其中,物业服务资金用于支付物业服务费以及专项服务费用,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支付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专项维修资金业主管

  市住建委负责人表示,发放一卡通后将全部实行专项维修资金单户存储。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业主大会账户后将直接存入业主一卡通内的金融账户。

  业主大会可以综合考虑房屋使用年限及共用部分实际状况,与银行自行约定存款利率和存款年限。

  根据试点配套文件,业主一卡通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业主应当续筹专项维修资金。银行将向账面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业主发出续筹通知,业主接到通知30日内应当完成续交,否则将被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物业合同业主大会签

  据了解,包括电梯间广告收益等公共收益将不再落入物业公司的手里,而是归于业主大会,并用于支付业主大会负责人的工资、福利费用以及业主委员会的津贴等。

  此次怀柔试点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所有社区业主的物业管理合同将重新签订。改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而不再是由业主个人与物业签订。

  业主大会有法人资格

  市住建委表示,本次试点中,住宅物业项目通过使用决策平台成立业主大会后,将全部进行备案登记,从而进一步确立业主大会主体地位。这意味着业主大会可执行法人资格。

  按要求,业主大会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登记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市住建委的授权,向业主大会发放《业主大会登记证书》,区质监部门依申请为已经登记的业主大会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区税务管理部门为业主大会办理税务登记及领购发票业务,银行也将为已登记的业主大会开立共同管理资金账户。

  据了解,试点工作将于今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今年9月中旬,将组织其他各区县召开现场会,将试点经验向全市推广。

  链接·业主大会成立流程

  1.业主入住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5%以上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被召集向街道、乡镇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乡镇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组织开发商、业主代表等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3.筹备组负责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并在成立之日起60日内,将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事项在小区内公示。

  4.召开首次业主大会,表决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业主委员会委员。

  5.首次业主大会形成决议后,业委会在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街道、乡镇备案。材料齐全的,要当场备案。业委会采取的是换人不换届方式,每2年换1/3的业委会成员。

  业主代表可以由业主自荐或者联名推荐产生。业主自荐或者被推荐人数较多的,由街道、乡镇组织自荐或者被推荐的业主互相推荐产生。
(此文由gfxmao在2011-06-22 16:12:37编辑过)
2011-06-20 10:20:24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820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