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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雅园业主监督委员会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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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委会致业委会的函
风雅园小区业委会
刘玲茹副主任

石志美副主任:

由于国滨的错误行为,致使小区的许多业主意见很大,自五月底至今国滨不知去向后,业委会的职能一直处于瘫痪状态,业主的最基本的权益都无法伸张,小区的的集体利益被公开侵害(如三区南门外的树被人盗走;未经允许在小区内开挖电缆沟;小区内多户多处楼顶漏雨得不到维修等等),小区的现状急需业委会在这方面要有所作为。
回龙观街道办事处工委、风雅园小区党支部根据国滨的错误,分别做出同意辞去党支部副书纪和撤销优秀党员的决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1发布的相关文件及范本规定,国滨现在已没有资格担任业委会的主任和委员,应尽快免除国滨的业委会主任和委员的职务。
根据相关规定,目前业委会应尽快《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组织召开定期业主大会,向大会介绍业委会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和财务情况。同时应着手与物业公司就明年的物业合同进行谈判,并且在合同中,一定要体现下面几点广大业主最为关心的权益:
1. 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合同要一年一签(自然年);
2. 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要召开业主大会,要符合文件规定,要与实际服务相符;
3. 小区的相关收益包括停车收益应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4. 一,二,三区门卫室,一,二,三区会所,以及一,二,三区公共场所等大产权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5. 物业要提供小区规划平面图;
6.根据范本规定,合同中要建立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考核机制
7. 根据范本规定,合同中要建立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合同的制约机制。
希望业委会对国滨的资格尽快作出决定,在没有国滨干扰的情况下,能为广大业主作点实事,不要辜负业主对你们的信任。


风雅园小区监委会
二○一一年八月六日
2011-08-15 09:13:32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84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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