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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bi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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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搞错关系了,政府出台的是指导价,而且是最高限价
没有人要求物业提供无偿服务。

目前阶段,真正有法律效率的是去年底物业同业委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在新协议签订前,这是唯一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目前物业收不到物业费的原因是物业拒绝执行这个协议,或者说拒绝按这个标准收费。

政府确实出台了新的指导价文件,但那是指导价,并不影响已经生效的合同。
另外说明一点,政府文件中明确说了,该价格是最高限价(不许上浮,下浮不限)

政府有很多指导价格,比如某个行业工资的指导价,难道你看到政府的新指导价比你目前工资高就可以自行去公司财务部取钱吗?怎么也得同你的老板谈妥才有效吧?
2006-08-20 18:46:5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61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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