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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园东区燃气改造第二次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2009年5月9日星期六 9:30
会议地点:龙华园东区居委会办公室
业主参加人员:豌豆、郭强、陈皮、财神、天天、通途、林中海湾、毛毛、风飞、等14人
物 业: 王经理
居 委 会: 苏主任
法制晚报: 池海波
煤气工程公司: 施工、预算师
记录整理: 豌豆
会议内容:首先,豌豆代表大家向物业提出了上次会议后整理出来的几个问题,
一、施工许可证是否办理;
二、招标文件内容;
三、施工图纸;
四、投标文件内容;
五、工程造价
王经理首先答复了关于施工许可证的问题,说我们的工程号是09-0085-L,可以到相关部门去查证。另外,王经理还说,可以拨打96777进行验证。
随后,王经理向大家出示了我们需要的材料。大家分别传看了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投标文件以及工程预算部分。我们提出想复印部分材料,遭到了王经理的拒绝。大家在会上经过对招投标资料的分析和计算,并对比相关工程的投标文件,总结出我们的疑问如下:
一、 招标过程不合规范。首先物业并没有将我们的燃气改造项目进行公告,而公告是招标的必经程序。其次,招标过程并没有业主参与,而居委会仅仅参与了开标的环节,并不存在实质性的参与。
二、 招标文件中,招标内容不明确;招标依据不完善,设计图纸手续不全,未加盖设计单位公章,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作为施工的依据。
三、 投标文件中,中标单位报价中列出分项报价,按照报价我们计算得出,室内造价部分需1646元/户,其中包含若干管线、两个阀门、一个燃气表、(灶具是不计费的)。燃气表报价为166元/个,1646元的价格构成,燃气方未能给出合理解释。
四、 综合以上几点,我们觉得物业代替业主进行的本次天然气改造招标,存在程序及价格方面的问题 ,而关于这两方面的质疑,物业和燃气公司都未能给出明确答复。
感谢法晚记者的关注和参与。
如有遗漏,欢迎参会人员补充。
2009-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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