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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园“管道天然气改造”发出“通告”
单元门侧张贴了龙华园三家共发的《通告》,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应对,于是全文照录,请诸位给我出出主意。
我要首先申明的是:我要求安装管道天然气,其过程必须遵循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通告全文:
通告
龙华园小区燃气管道改造工程,前期入户安装施工工作将进入扫尾阶段。现正式进入室外管线施工期。针对下一步的施工情况,特此通告如下:
一、室内安装部分,已有近千住户交费后施工完毕。
二、从2009年11月1日起,负责燃气工程改造的施工单位将向北京市燃气集团申请报装验收,报验期为40天左右,即给安装使用户上报用户材料,建立用户档案(天然气用户户口)。对现在未安装,但仍想安装、同时又具备安装条件的住户,请您尽快到物业交费,以便及时的给您家中施工安装,按时报装验收。为确保2009年12月31日之前通气,凡超过2009年10月31日和现已不具备施工条件的住户,将不再收费。
三、目前有部分住户已交费,但尚未进行室内施工,室内施工扫尾阶段将对每一交费住户完成室内安装。
四、开挖室外管线,预计工期40天(10月9日已施工)。在室外管线开挖期间,请您给予理解、配合以及支持,不要将机动车停放在施工区域,以免给您的车辆造成损伤,当您出行时,请您一定要注意安全。
五、负责此次燃气改造工程的北京市煤气工程有限公司表示,一定会在规定的2009年12月31日之前通气,让每一户安装使用管道天然气的住户安全的按时的用上天然气。
特此通告!
龙华园天然气改造工程工作小组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地区办事处龙华园社区居民委员会(章)
北京天鸿宝地物业管理经营有限公司龙华园物业管理服务处(章)
2009年10月10日
(上述“通告”文字仅供参考,以张贴在小区各处的“通告”为准)
2009-10-15 19:35:21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74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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