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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2010-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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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风险的提示
前几天,我因一个房产纠纷案件去奥运村法庭办事。就在法庭外等法官的空当,我遇到了两拨打官司的人,都是因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在了解了他们的案情后,我是不胜唏嘘。
作为观里的专业律师,我想给观内的已经买房、准备买房的兄弟姐妹们提个醒:市场风险大,买房需慎重。
1、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子慎买,因为这样的房子很容易发生一房二卖的情况。对物权的享有以房屋所有权证为证明,也即是,如果你只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而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该房屋所有权仍然属于卖方。在房屋价格上涨情况下,卖方很可能在房屋产权证办下来后,悄悄地将房屋卖与他人,并很快办理过户手续。到时,你哭都来不及。
2、必须和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权属人当面签订买卖合同。千万别相信卖方说的“我妈同意卖”、“我爱人同意卖”等等这样的托词。如果卖方出具授权卖房书,你也一定要求该授权书应被公证。如果卖方在国外,你一定要求其提供经过国外机构公证的授权卖房委托书。如果卖方不愿提供这些,你宁愿别买该房,也别为日后纠纷埋下隐患。
3、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时,在经卖方同意、买方入住该房的情况下,买卖双方最好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买方是否要支付入住这段时间的使用费。免得日后双方对该问题有争议。
先说这三点,望各位在买房过程中,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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