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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正式居民 |
经 验 值:237 |
魅 力 值:49 |
龙 币:143 |
积 分:162.2 |
注册日期:2008-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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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委回复,请看详细内容:
家长:您好! 收到您反映龙华园博苑幼儿园的相关问题的信访后,我委很重视,对您反映的问题作了进一步的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我委进一步向幼儿园园长核实,博苑幼儿园作为小区配套设施,本着为业主服务为前提,保育费收费严格按照小班800元/月,中班980元/月、大班880元/月标准收取,伙食费、代收费按成本核算收费。如果幼儿园有富余学位,可开设实验班,收费标准按照在发改委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您可以进一步向幼儿园咨询。咨询电话:81790968。 关于您反映的针对业主孩子单独编班的问题,我委认为,幼儿园本着为业主服务的原则,以低于市教委规定的普惠园(1200元/月)400元的收费标准招生,收费相对较低。由于实验班开设课程、玩教具投入的成本较高,按照成本核算的原则,收费相对会高些,两种班型存在办学成本投入的不同,同时也是为了满足业主对幼儿园教育的不同需求,请您谅解。但幼儿园园长承诺,普通班仍然免费开设游泳课、组织春游等活动,普通班严格按照《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保育和教学工作。我委也会加强监督和管理,督促学校做好幼儿园的各项管理工作。 昌平区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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