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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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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规则之边际
近日,看到了大毛虫关于在FB时保护未成年人的要求,本人极为赞成,举双手加双脚赞成。事情的起因缘于上周日的临时FB,大家可是狠狠地毁了一把船长,当然鄙人和大毛虫在此次恶劣行为中同样充当了先锋的作用。后来,当日参加FB的朋友们平静下来都有几分悔意,反省自己的行为是否有些过了。那一刻,在我心中我又把自己曾经思考过很久的一个问题翻了出来,那就是网络规则的边际问题,网络与现实发生交叉时是否还可以完全以网络之规则行事呢?
在很多人家里,客厅与厕所仅有一墙之隔,而在厕所里我们则可以扒光裤子还原其动物性,拉屎也好、放屁也好、甚至是一些自我满足的事情也好都没关系,那就是这样一个地方。而当你的哪怕是一只脚从厕所迈向客厅时就必须要穿上裤子披上人皮,人模人样地去生活,即使你再不屑,你也必须让体内的社会性压抑住动物性,就算你在心里骂穿着海魂衫站在甲板上,而在客厅的时候你也必须把孙子装得越像越好。
我对自己一向的要求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而LG对我的要求则相对更直白、更现实一点,LG对我的要求就是在外面要是个贵妇、在家里要是个荡妇。表达方式不同,但所涉及的内涵并无大异,两个角色于是两套不同的行为规则,我想没有人会有疑义。网络与现实亦同。
网络有网络的规则,可以放纵,可以打情骂俏,可以无视别人的存在;但现实不是网络,自我的放纵必须要考虑到别人的感受,如果不能顾及网络规则之边际必将导致冲突的发生。
那天FB时有人说大家通过网络在一起就是为了开心,说的没错,这种交往给每个人的生活都增添了不少色彩。然而如果只是把网络交往之规则生搬到我们面对面的交往中,一定会有不开心的事情发生,因为不是每个人在现实中都可以接受那种网络中的毫无顾及。
所以,我想说,我们在一起很开心,如果我们想永远一起开心,我们应该给自己一个度甚至有时我们应该自重,只有那样,我们才可能完成从网友向朋友的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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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不相信如果
2004-12-22 17:20:2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38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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