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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居民 |
经 验 值:19 |
魅 力 值:25 |
龙 币:48 |
积 分:34.5 |
注册日期:2005-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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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开展合法维权
是这一次收费的纠纷把我带进了论坛,我们自己的事必须自己办。以前习惯于等待政府的服务,以至于麻木到不理会自己是行为主体,自身利益的主张者!但是哪,自己主张首先得依法、与政府合作,不然谁来提供强制保护;但不是与侵害我们利益的人合作,对他们要有理有节、步步推进。这事儿还没完那,大家紧忙着,下一步的发难可能就来了。所以,我赞成尽快成立“自己的业委”,好有个“代表”为大家主张利益。我部赞成和现在那些人讨论收费问题,“主权”不容讨论;但我建议大家不妨和现“物管会”讨论改组问题,大量加入民意代表。这种方法合情合理合法,阻力小、见效快。大家以为如何?任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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