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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正式居民 |
经 验 值:342 |
魅 力 值:42 |
龙 币:95 |
积 分:186.3 |
注册日期:2005-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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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强调!!
现在,你们摆出一个姿态,要开什么座谈会,等;好象真的要解决什么问题,请问:你们能把2/3的业主请到会上吗?即使真有2/3的业主到会,你们又怎么做到到会的人全票同意你们的意见呢?你们的目的不过是转移矛盾,想达到让业主之间产生争吵,而你们渔利的目的。
如果你们真有诚意,那么,首先请所有的所谓的车辆管理公司退场,拆除所有的车位锁,恢复小区的正常停车秩序。然后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于2005年4月22日公布并于2005年5月10日正式实施的《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检查规范(试行)》和建设部建住房[2003]131号《业主大会规程》等国家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待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在解决一切问题。现在,你们只是建设单位指定的前期物业,应该按照你们与业主签署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提供服务和收费,你们根本就没有更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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