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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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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希望物业要搞清楚,我们业主不是傻子
1 我们小区是与小区的物业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协议的,并不是与以前的物业公司私下进行交易的。而且十年的老小区了,已经不可能存在前期物业了。那你们怎么还不把大门口的“先进物业管理小区”的牌字摘掉,既然不是你门了你为什么还要挂那?
2 对于小区的车辆管理,是根据《北京市居住小区停车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的。这个小区就不具备停车条件,当初设计就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所以根本就不应该办停车场,你考虑在这个小区居住的年龄大的老人了吗?这个小区在五环以外政府就没有什么硬性规定。不要在骗我们业主了。

3、关于小区管理产生的收益问题,不像你们所说的近几年的几项改造工程,都是通过物业自筹资金的方式进行的。天大的慌言,那是我们业主在开始居住的时候大家共同出钱打的那口水井现在不能用了,你们把这口井的水卖给了龙腾苑等小区做为重水所产生的效益。还有我们的街面房的租金等等......龙华园小区是没有筹集过专项基金,可是我们的房屋修缮费那里去了,住这么多年了也没有见你们大修过那座楼,到处是问题你们干什么了,我们在购买房的时候这笔钱我们大家都交了。你们还是好好学习一下(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1998]213号)和北京市的有关文件吧。你们不是救世主!!!
2006-01-12 10:12:00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34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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