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说目前处于离线状态](https://user.hlgnet.com/face/Image1.gif) |
等 级:正式居民 |
经 验 值:342 |
魅 力 值:42 |
龙 币:95 |
积 分:186.3 |
注册日期:2005-08-24 |
|
|
|
您是共居人,同样是业主,房产证上不是你的名字你也有同样的权利。同时谈一点看法
您是共居人,同样是业主,房产证上不是你的名字你也有同样的权利。但是,这个会因缺少合法的法律程序,人数也不可能达到1/2以上的业主参加,所以不能称之为业主大会,做出的任何决议都是无效的。我觉得业主要是去的话,首先是搞清楚现物业的合法性的问题,要达到的目的是物业必须履行业主买房时物业与业主签署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并按照合同提供服务和收取费用,他们根本就没有更改的权利,其他问题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于2005年4月22日公布并于2005年5月10日正式实施的《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检查规范(试行)》和建设部建住房[2003]131号《业主大会规程》等国家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待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在解决一切问题。
他们在时间安排上就没有准备让广大业主参加,我在那个时间就不可能去,也没有广泛发通知(要收费时通知可是张贴在每个单元门口的)。届时他们还会找一部分托,请到会的业主一定要注意自身的安全,同时应避免发生业主间的争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