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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格洛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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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解读
从这个规定开始,北京小区停车自2004年7月1日起统一由物业管理负责。物业不能推脱车管跟他们没关系了。

物业管理停车服务

  核心 该办法明确规定小区内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统一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
  解读 停车管理服务(包括地面停车场、路边划线停车位、地下停车库、立体停车库的机动车停车服务等)统一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提供或由物业管理企业委托专业停车管理单位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由房屋管理单位或委托专业停车管理单位负责。

收费问题

  核心 凡利用业主共用场地施划的停车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
  解读 建设单位拥有停车场、车库所有权的,应优先出售或出租给业主;建设单位、停车管理单位在未满足本居住小区内业主停车需求前,不得将车位出售、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物业责任
 核心 停车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的价格收取停车费的,必须确保6项指标,确保车辆安全。
解读 必须遵守本市停车行业经营管理服务的有关政策规定和业主大会的决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业主(临时)公约等;
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停车管理方案,方案包括管理方的职责、停车位的管理分配方案、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等;....
(此文由基格洛兹在2006-09-21 10:05:29编辑过)
2006-09-21 09:59:02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45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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