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ny目前处于离线状态](https://user.hlgnet.com/face/Image17.gif) |
等 级:长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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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 分:690.5 |
注册日期:2002-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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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见是宁可错杀,不可放过,除非网友反映的问题解决了.
不错,个人行为不能代表整个产品.不过要这样的话,就不可能存在JS黑名单了.比如某个产品40%有问题,但
另外60%是没问题的,如果不把这个产品列入,厂家就会依然我行我素.买了这60%好的zz当然庆幸,但其他买
了坏产品的40%的zz又该如何呢?而且,之前你又如何能保证你不是这40%?不法JS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就是
厂家对销售途径缺乏有效的管理,纵容且片面追求销售量,追求利润的结果.
我想所有厂商都应该记住:建立起品牌是需要时间并付出巨大努力的,但毁灭却可以是朝夕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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