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装修》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万家灯火八大管家
万家灯火八大管家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居民
经 验 值:33
魅 力 值:39
龙    币:40
积    分:44.7
注册日期:2003-06-19
 
  查看万家灯火八大管家个人资料   给万家灯火八大管家发悄悄话   将万家灯火八大管家加入好友   搜索万家灯火八大管家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万家灯火八大管家发送电子邮件      

事实真象!
关于“马赛克”(杨先生)的言论,万家灯火市场不想过多的解释什么,只想讲出事实的真象。
自杨先生在2003年3月与装饰公司签订装修合同之日起,市场就为杨先生建立一套完整的装修档案。质检员根据施工进度,于2003年3月24日及4月2日分别为杨先生检查材料及施工质量,而且每次去之前都电话通知了杨先生,杨先生也到了现场与质检员共同进行检查。第一次检查大芯板,为金秋特级,与合同相符,杨先生确认后并签字。第二次油漆有争议,质检员要求装饰公司立即更换,装饰公司于2003年4月3日更换。
杨先生与装饰公司的矛盾起因是因杨先生自行设计了与原设计图纸不符的电视背景及暖气罩,但要求装饰公司报价不变,不要加钱,装饰公司不同意。由此双方发生争议,工程停止下来。
杨先生于2003年4月3日、5日、6日来到万家灯火市场解决此事,当时汪经理热情的接待了杨先生,并询问杨先生的最终意见。杨先生要求与装饰公司解除合同关系,汪经理本着为客户着想,首先询问杨先生首付的工程款与所完成的工程量是否成正比,哪个多,如果所完成的工程量比所交纳的工程款少,现在解除合同,客户会受损失。杨先生回答说:差不多。汪经理说:这就好办了,双方协商一下就可以了。但后来杨先生想要回六樘门,装饰公司不给,双方再次陷入僵局。市场劝说装饰公司留着门也没用,不如把门给客户,杨先生可象征性的付一些钱给装饰公司。但杨先生不愿付钱,双方再次发生争执,市场再次要求双方核对工程量,重新计算报价,结果三方对帐一直到晚上下班,还没有结果。因市场不是执法部门,权力有限,对经济纠纷只能调解,但双方一直争执不下。鉴于此情况,三方达成一致,本着甲乙双方同意的原则,签订了一份《调解无效书》,双方按照装修合同所签订的矛盾解决方式----甲方(杨先生)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杨先生对于市场的调解当时是完全同意的,而且还感谢市场给予的帮助。市场没有想到杨先生没有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此事,而是在网上诋毁、诬蔑万家灯火市场,万家灯火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以上是整个事件的原委,都有文字资料证明。
万家灯火市场的“八大管家、成套服务”是一个新生事物,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我们虚心接受所有善意的批评和建议,我们会积极改进工作,提高我们的服务水平。
2003-06-20 15:01:52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573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