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等 级:正式居民 |
经 验 值:116 |
魅 力 值:28 |
龙 币:782 |
积 分:295 |
注册日期:2003-06-10 |
|
|
|
的确按照相关网站规定是不应该炒作房号,但斑竹删贴也确实应该考虑人性化因素
互联网确实是个龙蛇混杂的地方,报持着各种心态的人都有,有很多人笑称为“变态变态的”,但如若网管枉顾人性化因素随意删贴不予解释,甚至不能做到基于公平原则管理版区留言,那么也不失为“变态变态”的,呵呵。
建议如下:
对于真正违反有关规定必须予以封杀的用户,可以处罚,但必须针对此用户申明确切而详尽的理由(程序绝对可以实现此功能),在该用户下次登陆时,提示其“罪责”,引起反思,令人心服口服,至少也是对别人的起码尊重;
另外更加重要的是“公平一视同仁”原则,笑谈一句,如果让大家总觉得这里面有你小舅子或是大伯子什么的特殊亲戚的话,可就不太好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