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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家装合同强化九大细节 本月开始合同用新版
本月开始,签署家装合同的业主已用上结构更合理、条款更详细的家装合同

  6月7日,由北京建筑装饰协会及家装委员会与北京鸿利博雅装饰集团共同举行了“2004年新版家装合同”咨询及新闻发布会。这个月开始,签署家装合同的业主们已经用上结构更合理、条款更详细的家装合同。

  为了适应行业的发展,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保护消费者和装饰企业的利益,新合同在2003年版的基础之上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其中包括:一、增加了名词解释的内容,对家装施工中如“开工”、“竣工”、“验收合格”、“工期顺延”等重点词语的含义做出了统一规定,以避免因双方理解上的差异而产生纠纷;二、明确了工程期限要按照“实际工作日计算”;三、明确了合同双方对“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的确认责任;四、增加了当事人对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义务,双方都不能擅自复制或转让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五、改进了有关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由于家装施工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活动,一般来说,消费者都是外行,因此家装公司要提供有关资料的查阅条件来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六、修改了合同涉及的质量标准,要按照市建委于去年10月启用的新版验收标准来执行;七、修改了工程款的支付方式,由消费者首期支付60%的工程款改为适当调低首付比例,相应增加中期支付比例;八、完善了违约责任条款,增加了家装公司延误工期、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等所应承担的责任;九、修改了争议解决条款,以保证消费者能够真正选择一种自己熟悉的争议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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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4 09:36:12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4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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