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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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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在办理装修登记时的不合理之处。
1、我要求其出具物价部门批准他们收取管理费的相关文件,没有给;
2、我们的准住证、户型图是天鸿给的,还要求我们交复印件;
3、复印1元1份,属于暴利行为;
4、押金的时间过长问题;
5、我的整改通知上有一些当时他们物业负责人写的“开春由物业负责改”等字样问题,现在物业让我谁签字找谁,而且态度蛮横,但我认为当时签字人代表的是物业意见;
6、装修管理费可以收取,市政府文件中说应双方协商。他们根本不协商,我提出自己装修不申报了,他们还说城管会对我们罚款。
7、当我要求他们出具收费依据,比如管理的组成,回答多是物业管理费中已经收取的内容,居然包括物业保安的人工、垃圾清运费(我们已经单交了)、文件复印费(我们也已经多交了)。
8、索要发票时要我们去XXXX,但收费就必须给发票,用收据代替,很明显多数人嫌麻烦就不去要了,有偷逃税款的嫌疑。
还有好多不合理,希望ZZ们联合起来与他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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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看云起
2003-03-07 12:09:04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9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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