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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家居装修的陷阱
我省今年第三季度房屋装修及建材类投诉达 333件,成为这一季的焦点问题。
  就接到的装修投诉来看,装修合同不规范这个问题尤其严重。建达律师事务所的潘鹏飞律师指出,有的装修合同正本部分居然只有几百个字,内容不详细,约定不明确,其中不少条款还属于“霸王条款”。潘律师认为,虽然目前针对家装市场的相关法规只有《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也没有推出强制实行的规范合同文本,但北京、上海、南京等地已推出了相应文本合同范本。
  那么,作为普通消费者,在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装修资质:这是大多数消费者容易忽视的问题之一。目前市场的一些装修公司本身没有资质,而是挂靠在其它一些有资质的公司下,将来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的权益就有可能受到侵害。此外,了解一些外来装修公司,到底是独立法人,还是分支机构,这也是消费者自我保护所必需了解的。建议:装修公司的营业执照、装修资质必须作为装修合同的附件之一。
  材料备购单(工程预算表):报价单的细致规范与否将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里牵涉到三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工程项目必须详细列出;其二,报价必须详实,对所使用的材料的品牌、型号、质量要求必须加以说明,对主要用材最好还要提供样本;其三,工艺程序。比如说油漆工在施工时底漆几遍、面漆几遍。
  设计方案:隐蔽工程图纸、施工图、立面图都必须作为装修合同的附件与装修合同一并签订。其中,隐蔽工程图纸可能牵涉到工程验收及竣工后的维修问题。而施工图、立面图可以保证施工能按合同约定进行。建议在装修合同中应注明:“一方提出项目更改的要求应提交书面材料,经对方认可后,装修公司据此出具增减项目造价、因停工造成的机械呆滞、延误工期及补偿停工及材料等费用清单”。
  此项约定不管是对消费者还是装修公司都有利,至少它可以使得合同变更、工期延误及最终决算的责任变得明晰,减少产生纠纷的可能。
  工程进度与付款:为了体现合同的公正公平,工程进度与付款必须一致。因为付款额度如果超出实际工程进度太多,一旦发生纠纷,装修公司就将处于有利地位,或停工、或撤出,这对消费者的影响是相当严重的。
  验收条款:该项条款将约定装修公司所交付的工程是否是合格的。但目前市场上常见的相关条款具有明显的不公,甚至属于“霸王条款”。一方面,大多数装修合同中对隐蔽工程验收的规定为“隐蔽工程完成后,业主需到场验收,通知后×天不到场视为合格”。一旦隐蔽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装修公司就以“通过验收”为由,将责任全部推到消费者一方;另一方面,大多装修合同中约定“验收依据为××××公司颁布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这显然是一条无效合同。律师指出,装修验收依据必须是当地相关质量标准(如当地未颁布的,应以建设部相应标准为依据)。
  保修条款:作为装修合同的必要内容,不同的装修公司虽然在保修年限及保修起始时间下约定不同,但是对质量问题发生后,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如何补偿问题只字不提。在现实案例中,许多消费者在入住后,发现装修出现大面积质量问题,而装修公司的维修将给消费者带来诸多生活上的不便。由于合同没有相关约定,这就使得目前许多装修质量纠纷常常拖了几个月甚至几年都无法得到很好的解决。
  此外,到家装市场购买建材时,除了少数内行外,吃亏上当的不在少数。一些不法商家便故意混淆相近、相似的产品名称,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正因为一种产品多个名称,消费者一时难以搞清楚,给了不法经营者以可乘之机。在此特别提醒消费者,购买建材,一定要到正规的家装市场,而且要多走、多看、多比较,不要只图便宜;同时,要求销售方在买卖合同或者收款凭据上注明建材产品的名称、品牌、等级,为维权留下凭据。
  家居装修是仅次于购房、购车的大宗消费,而目前,福州装修市场的规范及管理还相当混乱,我们呼吁有关部门能加大管理力度,尽快出台规范式合同范本,最在限度地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吴丹)
2006-07-23 00:53:16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7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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