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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5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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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 币:44903 |
积 分:18318.1 |
注册日期:2005-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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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观社区网《家居装修》版版规
一、发贴范围
必须涉及到与装修相关的装饰、建材、新闻、政策、感受、经验、交流、图片等内容;
二、总则
1、要求严格按照论坛要求的分类发贴;
2、原则上鼓励和要求网友多写原创文章,多整理、归纳装修所见所闻所感;
3、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4、在本论坛所发表的任何帖子、文章,只代表发贴人的观点和意见;
5、不提倡无意识的重复、肆意转载没有价值的过时的内容误导其他装友;
6、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7、严禁对个人、论坛、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行为;
三、关于广告及商业行为
1. 商业活动必须本着服务大众的原则,以介绍商品常识、普及正确消费导向为前提,为网友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版主或网友对商品及商家有监督权及知情权,商家应给予积极配合。
2. 商家信息只允许发布到《商家信息发布》中
3. 初次来论坛直接发布广告信息,将提醒并删除发贴;二次或恶意重复发广告者将采取禁止其发言权利(封ID)的处罚。
4. 论坛内不允许发表如:带有商业目的的QQ群号码、网站论坛连接、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否则将被提醒并删除或封闭。
◎欲在网站做广告请与站长CHUCKLIU联系广告联系电话:81717931 EMAIL:
四:违规
1.未注册商家(以商家标志为准)发布主题宣传信息一律删除!
2.未注册商家(以商家标志为准)在跟帖中发现联系方式及报价一律删除!
3.有任何异议可到《站务讨论》投诉!
注:以上条款与总版规有冲突之处以总版规为准!
请在本论坛发帖、发言的zz 能自觉遵守本论坛的规定,尊重本版的规定。
违反论坛的规定和本论坛宗旨的帖子 将一律删除!
买房、装修都是不容易的事,希望大家共同维护好这个环境,并能举报不合适的帖子!让我们来共同建立北京亚北的第一装修论坛!
本规定自2006年8月1日正式执行! (此文由流浪猪在2007-04-29 00:46:5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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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是一只猪,是一只在陌生城市里流浪的猪,是一只不需要别人怜悯的猪,用超脱的心境看着世间一切事物的猪,是一只活的自得其乐的猪...谁也不服俺,俺谁也不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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