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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收费应明确几个问题
小区停车收费应明确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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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网址不再展示 2006年11月24日11时15分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字体:大 中 小



据北京电视台11月23日报道,因不满物业制定的小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北京市陶然北岸小区的业主们愤然用轿车堵住小区大门。据了解,该小区物业单方面制定的停车费为每车每月480元,且要求一次性付清一年的费用,而业主停在小区里的车辆若被砸、被刮或者被偷,物业却均不负责任。

这是不折不扣的霸王条款!小区物业人员本来是业主们聘来的“雇员”,他们却往往摇身一变俨然以领导者自居,不经“雇主”同意就擅自抬高停车费标准,并制定针对“雇主”的霸王条款,这显然是物业“角色错位”的一种体现。

小区停车收费问题,似乎成了各个城市管理中的一个棘手问题,物业与业主之间经常因停车费问题发生纠纷,甚至对簿公堂,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小区停车的相关责、权、利没有理清,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小区内地面停车场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因为这部分土地的成本已经分摊到每个业主的购房成本当中。也就是说,小区的地面停车场是属于全体业主的,而不是属于物业的,因此一般情况下,小区的停车费应当是物业看管车辆、维护停车场的费用,而不应包括停车场的土地使用费。

当然,并非每一位业主都拥有车辆、都占用车位,为公平起见,小区停车费中可以包含土地使用费,但是这笔费用不应归物业所有,而应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应将其上交给业主委员会掌管——这是第二个应当明确的问题。

物业向业主收取了停车费,就相当于与业主签订了一份“你交钱,我提供看车服务”的合约,如果车辆在小区停车场内受损,不管是被刮、被砸还是被偷,物业就应当承担责任,负有赔偿义务。如果物业觉得他们承担不起这个责任,或者觉得签这样一份合约不划算,那么就不要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这是第三个应当明确的问题。

还应当明确的是,小区停车费的标准,不能由物业单方面说了算,而应当由物业与业主共同协调确定。确定的依据,一方面要参考当地政府制定的指导价格,另一方面要依据物业看管车辆、维护停车场的成本。停车场需要几个员工轮流看管,其工资应为多少,维护停车场的费用是多少,这些成本并不难估算,物业与业主完全可以通过协调达成一致。

明确了以上几个问题,小区停车场该如何收费,收多少、怎么收才是合理的,也许不会再是个难题。当然,解决小区停车收费问题,关键还依赖有关部门不断完善法规,将小区停车的相关责、权、利以“法”的形式确定下来,让业主和物业都能明确知道哪些是自己的权利,哪些是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傅新)
2006-12-06 09:10:53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8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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