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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王经理探讨
不知道物业领导能不能看懂这篇文章。民意,是说50%的人认为交30%合理,50%的人认为不交才合理
没有人认为应该交全额。
再结合上面的文章,法院宣判无法享受到服务的就可以不交费,业主拒交电梯费合法。
所以我希望能够把这件事作为一个事儿去研究。等大家都拒绝缴费闹到法院上的时候,物业并不一定能够胜诉。
民意和法律都站在我们这边。反过来,如果大家能够确定了合理的比例,比如30%,也不是不可以交的。
这要大家协商。可是如果靠法院,物业那可不一定能拿到钱了。
新法律把首层需交30%的强制比例内容取消,是因为民意很多人不同意交30%, 所以让大家商量着来。
不是说可以收100%,反过来法院的判例说明,享受不到服务的就是可以不交。
邻居的情况: 回龙观地区的流星花园小区规定,一楼无须交纳电梯费
(此文由esa在2006-12-08 02:46:3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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