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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胖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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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真有钱,不过即使停车不收费,有车的业主就有权在小区内停车吗?我的看法是这样。
首先声明我是业主,这在以前就说过。但我没有钱,所以也买不起车,但我和大家是邻居。
我的工作和法律有关,物权法不敢说研究,但认真看过了,我有以下看法:
1、如果这次高法将小区内全部土地,解释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则:
任何一个业主在没有得到全体业主同意的时候,都无权将车停到小区内,因为只要车停在小区内,都会占用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土地。只要有一个业主不同意,那么任何人将车停在小区内都是违法的。而且,所有权是业主大会无法代劳的,是属于业主个人的权利。这个道理很好理解,共同所有就是单个业主对土地无专属权。再说白一点,我没有车所以我也不会同意别人把车停在小区内,占用我和大家共同拥有的土地,除非车主来取得我的同意,否则他停进来就是违法。
2、如果这次按物权法现有条文执行,则:
规划好的车位不属于全体业主,可以出售出租。但我觉得如果这么规定,会和以前的法律冲突。因为按之前规定小区所占土地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我的观点就说这些,我觉得大家都是家庭年收入6万的人,又买了这么“贵”房子,反正我是买不起车了,不知各位如何实现的,点到为止。

(此文由胖胖兔在2007-07-25 14:47:05编辑过)
2007-07-25 13:02:22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44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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