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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力桃园关于临水临电一贴,供zz学习参考
http://house.focus.cn/msgview/3357/123663622.html
关于富力地产及恒富物业“临水临电缴费通知”(未盖章)的回复
桃园业委会(筹) 2008-03-19 16:18:32 发表于焦点房地产网-谈房论市-富力桃园论坛
富力桃园业主委员会(筹) [2008]02号
关于富力地产及恒富物业“临水临电缴费通知”(未盖章)的回复
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开发商)及恒富物业:
贵司近期未盖公章的张贴于部分业主户门上的“临水临电缴纳通知”,作为贵公司开发富力桃园的业主(以下简称业主),我们认为其内容与实际有较大出入, 广大业主就收费事宜回复如下,以正视听。
1、 在业主购买商品房签署的合同 “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承诺”中,开发商承诺的是:“水电在2007年11月10日达到使用条件。”这个使用条件没有约定为临时用电,所以按规定应该视为正式的市政居民用水用电。但业主入住至今一直使用着临时水电,因此,业主有理由认为开发商在交房时没有达到应有的使用条件,在交房和水电问题上违约,应尽快为业主接通合格的正式的市政水电,并承担违约责任。
2、 根据《电力法》以及供电部门关于申请临时用电的法规,除供电部门之外,任何人都不允许转售电力,所以开发商和物业何来收费权力?!
3、 临水临电收费的水/电仪表安装是否合法, 仪表计量是否由相关部门校验合格,暂且不提。 在业主收房进行了首次抄表之后,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又进行了长期的返工和维修作业。期间业主无法正常入住,物业承诺进行2次抄表后才开始正式收费, 不知物业何时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2次抄表”,或者根本没有进行这一步,那么又是根据什么数据进行的收费。种种情况的不合法,不合理,使业主有权将本次计量视为无效,业主也自然没有义务为此付费。
4、 在缴费单中还出现了高价的中水项目,正式居民用水为2.8元,加上0.9元的污水处理费,总共3.7。而中水国家规定价格为1.0元,不加收污水处理费,贵司将中水定价为3.7元,有何依据?!
5、 众所周知,临时水电不是合格的市政居民用水用电,其质量和稳定性不能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的需要。 并可能对人身和家用电器造成极大的威胁和伤害;随着夏季的来临,业主家中必将大量使用空调设施,临时用电,难以保证供电负荷符合交房标准.必将给业主的正常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和隐患。
6、业主认为,我们没有义务为这种不合格,不合理的临时水电买单!业主强烈要求开发商尽快为小区临水临电转正,兑现合同承诺。开发商在接入正式水电以前,应保证小区的水电供应,满足业主生活需要,并承担临时水电费用及由此可能引起的一切人身伤害、电器损害和精神损失。
7、 开发商必须给业主出具书面通知:承诺B区业主将于何时可以使用正式水电。如果届时仍不能接通使用市政水电,业主将保留起诉开发商违约的权利。
富力桃园业主委员会(筹)
附业主签名页
业主代表签字:(上述问题为以下签字业主共同意见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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