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嘉城》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youke
youke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长老
经 验 值:2737
魅 力 值:72
龙    币:2822
积    分:1977.4
注册日期:2004-02-06
 
  查看youke个人资料   给youke发悄悄话   将youke加入好友   搜索youke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youke发送电子邮件      

小区南路消息
业主集体告规化委规划不合理

2006-3-2 09:19
王巍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此路为“市政道路” 居民引用的法律不合适 该规划合理

  居民认为回南路为“公路” 按规定离楼至少15米 但最近处只有2.2米———

  连接八达岭高速公路东辅路的回南路距离居民楼不到3米。17名业主认为道路会影响出行和房屋安全,将市规划委员会告上了昌平法庭并于日前第一次开庭审理。

  现场:小院院墙被拆除

  日前,记者来到回龙观二拨子村,远远看到一栋楼体颜色已经发黄的时代公司的家属楼孤零零地矗立着。该楼前原本供大家散步娱乐的院子已被拆除,新修的道路将穿越这里。对面是新盖的楼盘,两者之间相距三十七八米。一居民说:“路修好了车一多肯定特别吵,距离这么近修路会不会引起楼体下陷?”

  据了解,目前此栋居民楼大概住着60户人家,多是时代公司退休的老职工。据居民马先生介绍,去年12月初,负责修建公路的佰嘉置业公司突然在居民楼外贴出告示,表示要在此处修建一条宽30米的道路。

  居民观点:路与楼两者距离至少15米

  身为17名原告之一的崔先生表示,居民们曾经多次找负责修路的公司协商无果。大家都认为,“市规委没有举行听证,也没有实地进行考察,怎么能批准该规划呢?”

  崔先生举例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省道不应少于十五米”。北京属于直辖市,相关标准应按省级道路执行,而这条道路建成后最近处距楼体仅有2.2米。

  市规委观点:居民引用的法律不合适

  对此,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在庭审现场解释说:回南路是“城市道路”中的“城市次干道”,不是“公路”,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市规委核发该条道路的许可是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批内容合法,居民的诉求无法律和事实依据。

  记者也查阅了《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其中并无城市道路与建筑物之间距离的详细规定。据了解,昌平法庭将针对双方的说法进行调查,于近期再次开庭审理。

  名词解释

  公路与市政道路有区别

  公路是连接城市、乡村和工矿基地之间,主要供汽车行驶并具备一定技术标准和设施的道路;城市道路是指通达城市的各地区,供城市内交通运输及行人使用,并与市外道路连接、负担对外交通的道路。
2006-03-03 15:55:32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450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