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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很对,警惕室内环境检测或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的三大消费陷阱
警惕室内环境检测或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的三大消费陷阱
IAQ特约评论员:白丁
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总有一些居心不良的单位或个人,利用广大民众对室内环境检测或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的内容和实质还比较陌生的所谓信息的不对称性状态,采取混淆视听和偷换概念的混水摸鱼的伎俩,通过坑蒙消费者钱财来牟取暴利。涉及以上方面,有三大消费陷阱需要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
1、盗用、冒用“国家”和“中国”名号,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疯狂掠夺消费者或企事业单位钱财。
盗用、冒用“国家”和“中国”名号,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即是室内环境检测或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消费陷阱之首,也是具有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恶的丑恶行为,应予坚决反对和唾弃。属于此类行为的有以“国家”某某试验室+尾巴名称开展室内环境检测经营活动的,也有以“中国”某某协会某某委员会+尾巴名称开展室内环境检测经营活动的。“尾巴名称”有未经工商注册的无照字号,也有经过注册但将注册字号作为尾巴夹在“爷爷的儿子”的裆下两种情况,消费者可据此特点予以甄别。
盗用、冒用“国家”和“中国”名号的目的,无外乎要为暴利价格打掩护而达到疯狂敛财的目的罢了。盗用、冒用“国家”和“中国”名号来牟取暴利,是对国家的大不敬,是为不忠;是对祖国和母亲的亵渎,是为不孝;是对正当经营者的商业侵害,是为不仁;盗用、冒用“国家”和“中国”名号来牟取暴利,是对消费者的掠夺,是为不义。
2、以“免费检测”为诱饵,或骗销暴利商品、或出卖消费者隐私信息、或以免费为高收费开路,不达目的纠缠不休
无论披上任何伪善的外套,“免费检测”都难辞设局欺骗之究、难辞不正当经营之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消费者一定要谨记“贪小便宜吃大亏“的古训。
3、恶意炒做“CMA”,不论真假均宣称所谓带印章的检测报告就具有“法律效力”,诱骗消费者花大钱卖纸头。且不论假冒“CMA”是真“CMA”的N倍,就是宣称盖有真“CMA”印章的检测报告具有“法律效力”也是对“法律效力”的有意无知!
“法律效力”就是“法律的效力”,特指法律对人、空间和时间的效力。空气检测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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