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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区基站,我们失去了什么?
先从政策入手分析一下:
1.为防止移动通信产生的电磁辐射污染,保护本市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这里面提到一个条例一个办法,需要好好研究一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该网址不再展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该网址不再展示 】
2.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无线寻呼通信、集群通信和蜂窝通信移动通信台(站)的单位,向建设移动通信台(站)单位出租房屋的产权单位或业主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一:不知道目前是什么单位建立了这个基站?也就是还不知道是哪个运营商干得;第二:也不知道是哪个单位出租的建立基站的位置,也许因为建立在马路边上所以根本不存在出租的问题?但是总该有个审批的部门吧】
3.任何单位和个人建设移动通信台(站)必须防治电磁辐射污染环境,接受环境保护部门对其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检查。
【目前也不知道环保部门做了这个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与否,如果做了,为什么不能公示出来,打消小区业主心里的疑虑和担忧哪?小区业主的知情权被践踏的体无完肤!也许有关部门以基站不在小区内部为由,称不必公示,难道真的是这样么?】
4.移动通信台(站)建设前应对拟建地点以及周围环境的电磁辐射水平进行监测,其公众照射导出限值的功率密度大于40 W/cm2地区不得建设移动通信台(站)。
【小区业主不知道建设单位有没有进行过这样的监测,这也正是我们担心的】
5.建设蜂窝移动通信基站前要预测用户密度分布,采用最佳的频率复用方式,合理地进行蜂窝分裂,尽量减少基站个数。
【相信这个还是做了的,否则基站越多,建设单位掏的钱越多】
6.移动通信台(站)建设应合理布局,并保护城市景观。
【对此条的合理布局不知道如何评定?】
射机房与发射天线电缆通过建筑物外墙部分颜色应与建筑物一致。在景观要求较高的建筑物上安装发射天线时,发射天线应做装饰,不得破坏城市景观。
7.建设移动通信台(站)的单位和个人在向计划、电信管理部门报送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每期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同时抄报市环境保护局,并按国家规定的程序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终于出现管事的部门了,计划、电信管理部门,这个是什么部门?还有环境保护局,这个倒是知道。什么是“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完蛋啦,投入使用了。】
8.新建移动通信台(站)前,建设单位应填报《北京市移动通信台(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表》,报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建设。
【环境保护局审批的项目能否公示?】
9.移动通信台(站)在现有频率或功率基础上改变频率或功率的,建设单位应填写《北京市移动通信台(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表》,报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其他频率或功率改、扩建移动通信台(站)。
【环境保护局审批的项目能否公示?】
10.新、改、扩建移动通信台(站)正式投入使用前,须向市环境保护局提出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经市环境保护监测机构监测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环境监测机构的验收结果能否公示?】
11.在住宅楼上建设移动通信台(站),建设前建筑物产权单位或业主应征求所住居民的意见,发生纠纷时须配合建设单位向居民做宣传解释工作。
【这基站是建立在小区边上的路边,是否还需要经过小区物业、居民的同意?】
12.无线寻呼通信、集群通信天线最低允许高度不得低于40米。
【现在除了不知道这基站是哪个运营商建立的,还不知道这基站的类型和其他信息,如功率等】
13.蜂窝移动通信基站室外天线最低允许高度由审批的环境影响审批表决定,但一般不得低于25米。发射天线主方向50米范围内、非主射方向30米范围内一般不得有高于天线的敏感建筑物。
【敏感建筑物包括学校,而一个基站附近就是小区幼儿园,那么这主射方向和非主射方向又是什么哪?这距离测量了么?为什么不公示监测结果消除小区居民的疑虑和担忧?】
在高话务量的居民稠密地区补充建设的基站,其设置的室外天线最 低允许高度不得低于16米。
【高话务量的居民稠密地区怎么判定的?为什么一夜之间建立了如此多的基站?】
14.移动通信台(站)室外天线安装在敏感建筑物上时,天线应安装在楼顶中央或者高层建筑物电梯间顶,天线与楼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5米。
建设单位应在天线安装地点设置电磁辐射警示牌,警示牌式样由市环境保护局规定。
【又是敏感建筑物】
15.建成后的移动通信台(站)的电磁辐射场的场量参数须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中关于公众照射导出限值的规定。(在1天24小时内,发射台(站)周围敏感建筑物窗(门)外或有人群活动地点的电磁辐射场的功率密度在任意连续6分钟内的平均值应小于4040W/cm2。)
16.本规定发布之日前建成的移动通信台(站)须在本规定发布之日起一年内补办环保验收手续。对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由市环境保护局责令限期治理,难以治理的要停止使用或搬迁。
经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合格的原有和新建的移动通信台(站),由市环境保护局发给验收合格标志牌。
17.对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的,依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由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处罚。
18.本规定中“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幼儿园、学校、住宅等建筑。
19.本规定自2000年4月1日起实施。
之所以小区邻居出现分歧,根本原因在于基站建设不透明,如果都公示出来,大家自然不会有疑虑,也就不会有那么多内部分歧了。所以说到底,我们失去的是我们的知情权。也许邻居之间的分歧,更多是因为这知情权的缺失,但我不希望是因为对不同距离的影响不同造成的。
从发现这基站之后开始,我做了如下这点事情,到目前为止,我已经失去了耐心,被那些官老爷们折磨的失去了信心!
第一:电话物业,问是否知道情况,答曰,不知道!这第一拳似乎打在了空气上,没有任何结果!
第二:上网发贴,引起邻居注意,也引起了邻居们的争论,有人关注总是好事;
第三:上网查资料,目标锁定环保局;到目前为止,已经跟他们打了无数次电话,环保投诉电话的接线员估计都轮过三圈了,没有任何进展;转到辐射管理中心,给我讲了很多,主要观点就是,第一没有在小区内建立基站,所以不需要公示;第二,建立起来了就肯定经过了检查等,所以你不必担心;第三,不提供现场监测服务。后来又给评价处打电话:打了无数次,没有一次通的,唉,难道这个部门只接待运营商客户?
几个有用的电话:
环保局:68413817
辐射管理处:82565805
环境评价处:68464364
第四:打昌平市政管理委员会的电话,在好不容易打通之后,人家质问我怎么知道是违章建筑!我发现我实在是不适合跟这些官老爷打交道。
北京市政电话: 66011988,北京移动电话:010-64753854 、83560028
我的观点如下:
现在我们小区才刚刚入住,入住率很低,可是很多入住的业主都把父母接过来住了,白天我们年轻人上班,父母基本上就在小区里,这样看来父母是收影响时间最长的,另外就是我们小区以年轻人比较多,日后都会有自己的孩子,而且在二区东北角的那个幼儿园就挨着一区东南角的那个基站,所以日后一旦基站投入运营,我们的孩子也成为受影响最大的群体;而一区西南角的那个基站就建立在一般二区邻居去美廉美的话等车的地方,所以对于我们的日后出行也有很大的影响;总结一下,老人和孩子受影响的时间最多,受影响的几率最大,一旦受到影响的话,伤害也最大,所以,我们必须紧急行动起来把这两个基站拆除!!!!
直放站的问题!!
直放站不同于基站,它是用来放大信号的,作为基站的中继,它没有基站的复杂的信号处理功能,如果这两个直放站是移动的,那么移动基站的功率是10W到20W(仅从我们公司的做给移动的基站来说),照此来说,直放站的功率也应该是10W到20W之间.具体的大小跟人口密度有关,从回龙观当前的情况来说,我估计它的功率应该是20W的.在它覆盖下肯定是有辐射的,我们现在关心的主要是辐射大小的问题,辐射大小跟距离的平方大体是反比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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