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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请版主帮助置顶至物业通知汇总里,多谢!)
关于禁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深长物京和(通)字[2007]第007号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您好!
春节将至,长城物业和谐家园管理处全体员工预祝大家节日快乐!春节是中国传统节日,很多人有燃放烟花爆竹的习惯,管理处针对燃放烟花爆竹一事,提示如下:
春节期间,大家请不要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原因如下:
1)时值冬季,小区内草坪已经枯萎;若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很容易引发火灾;周边小区往年出现过类似火灾。
2)另若在小区燃放烟花,容易引发伤人或损坏公共设施事故。
3)产生碎屑垃圾进入砖缝和草坪,不容易清理,造成污染。
因此,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以及保护小区内共有环境设施,请有燃放兴趣的朋友,到小区外马路较宽阔的地段进行燃放。
再次预祝大家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新春佳节!
感谢您的支持!
深圳市长城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 和谐家园管理处
2007年2月2日
撤文日期:2007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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