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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还部分业主楼道维修金的通告(请版主置顶,非常感谢!)
关于退还部分业主楼道维修金的通告
深长物京和(通)字[2007]第 023号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和谐家园小区装修期间,由于装修工人的不慎,导致楼道破损情况较为普遍,部分业主提出修复楼道破损的要求,而维修楼道破损所需要的费用不包含在物业费范围内,鉴于此种情况,管理处前一段时间收取了部分装修业主20元楼道维修集资金,以便于在大部分业主装修结束后重新集中粉刷楼道.但管理处的此项收费,部分业主表示不理解.故管理处考虑再三,决定逐步退还业主已交纳此项费用20元,同时对业主对物业工作的配合与支持表示感谢!
深圳市长城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 和谐家园管理处
2007年5月21日
撤文日期:200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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