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家园》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vigour
vigour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2831
魅 力 值:200
龙    币:6304
积    分:3123.6
注册日期:2005-01-02
 
  查看vigour个人资料   给vigour发悄悄话   将vigour加入好友   搜索vigour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vigour发送电子邮件      

关于公共照明费的问题找到了一个帖子
关于公共照明费的问题找到了一个帖子,望版主置顶。<345>字节麦兜与麦唛 2007-4-5 10:25:48发表于房地产门户-搜房网>业主论坛> 万年花城业主论坛 wnhc.bj.soufun.com
这是翠屏国际的一位业主的帖子,转贴一下: 就楼道照明费本人上月咨询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内容如下: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成本或者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物业管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但各地在制定地方标准时故意将运行两字去了,导致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费的基础上又加收楼道照明费和小区公共照明费,请问地方管理办法是否违反建设部管理办法(建设部要求是地方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而非修改本办法)。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的答复是:不应加收楼道照明费和小区公共照明费~。
2007-06-01 14:09:32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865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