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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费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各位小区业主朋友:
大家好!
近日有一些业主咨询小区物业费为啥是0.60元/平方米.月,有些不太清楚,管理处特此回复如下:
1.本小区是经济适用房,其物业费收费依据是:京发改[2005]2662号文件.遵循政府指导价原则.
2.按京发改[2005]2662号文件及附件精神: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0.55元/建筑平方米.月;安全防范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O.05元/建筑平方米.月;消防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多层住宅0.05元/建筑平方米.月;三项费用加在一起合计:0.65元/建筑平米.月.
该文件对高压水泵和电梯费也有指导标准,本小区无此设施,不收取此类相关费用.
3.管理处定价0.60元/平方米,一是按政府指导价精神,二是与回龙观小区周边保持市场一致原则.另本小区的相关设施,在回龙观小区算是相对比较全面,例如本小区有摄象头设施等.
4.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收费依据不同,商品房按市场规律定价.
感谢大家的提问,欢迎有问题多多沟通!
长城物业和谐家园管理处
2007.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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