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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宝贝,flowercat,以及想了解砍人事件的人请进
http://bbs.hlgnet.com/showid.php?page=1&boardid=23&rid=12013393&theid=12013393&up=0&bbscate=0&go=5&ms=4383


兔子宝贝,flowercat,以及想了解砍人事件的人请进。

兔子宝贝先生还是女士,看到你通篇的慷慨陈词,但你所有话的基础,是根据你婆婆的表述得来的,我的理解没错吧?我是亲眼所见,我不知道你和flowercat是不是一个人,但看情况你们的婆婆和妈妈大概就是那些锻炼的老年人之一,也就是当事方之一。而我,同两方面都没有关系,只是由于周末难得我也是有时间推着孩子在旁边转悠。目击了从开始的部分情节(注意:我说的开始,所以我认为我看到了事情的原由)。而且由于我家住在并没有受晨练老人打扰的方位,所以,我不象在这个帖子里的不少人,对晨练老人本身就很反感。所以,我的看法应该是客观的,我不评价公德,我只论这件事本身的是非曲直。

最初双方是嘴仗,都没有动手。孩子的母亲只是抱着孩子来理论,具体说什么我已经记不清了,但我只听到她说,平时你们吵也就算了,周末物业规定不能放音乐,你们能不能让人休息。(不保证一字不差,大基本意思就是这个)

这件事里先动手攻击人的是那些老人中的几个人。flowercat说不相信这些"慈祥"的老人会对人推推搡搡,那么我告诉你,我用词不准,他们岂止是推推搡搡,在孩子的母亲没有还手的情况下,受伤挂彩见血的是孩子的母亲。那位女士抱着孩子(具体多大,我不清楚,但看身长,最多也就是1个多月),而有几个老人就对准了孩子母亲抱着孩子的手臂,又拉又扯,又抓又挠,几次孩子差点掉到地上。这个是整个事件最后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关键。

事情的起因是整个事情是非的关键。我同意老年人应该受到尊重,但是,这次事件中的几个老年人,我认为他们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底线,他们不是值不值得尊重的问题,他们根本就是畜牲。他们根本就没有把一个婴儿的安全放在心上,我不知道兔子宝贝先生或女士是否已经为人父母。如果你的孩子在刚出生几个月的时候人身安全受到如此的威胁,难道你所做的就是心平气和的对施暴者表示尊重?

孩子父亲砍录音机电源线这一幕我是看到了,后来的事情我没看到不敢乱说,因为后来吵的太凶,动了刀,怕吓着孩子,所以带孩子走开了。那个孩子的父亲是不是砍了人,我就不清楚了。但是下午我就看到孩子父亲带着孩子在院子里转,如果真砍人了,到派出所,能这么轻易的放走么?起码被砍的人总得要送医院治疗吧?请问,被砍伤的人送到了哪家医院?这段只是我的个人猜测,没有事实凭据。

小区公德话题由来已久,重点矛盾无非在三件事,遛狗不拴,一层业主私搭乱建,老人晨练扰民的问题。这三件事孤立起来看对错,是显而易见的。
兔子宝贝先生还是女士,我曾经见您在论坛上慷慨激昂的发帖谴责一层不讲道德的业主违反物业规定搭小院,
http://bbs.hlgnet.com/showid.php?key=%CD%C3%D7%D3%B1%A6%B1%B4&page=1&boardid=23&work=jh&up=1&theid=11554144
http://bbs.hlgnet.com/showid.php?key=%CD%C3%D7%D3%B1%A6%B1%B4&page=1&boardid=23&work=jh&up=1&theid=11791016

号召大家联合起来拒交物业费,对物业施压。我也对你表示过支持,我观察过,一楼搭院子的,不敢说全部,至少90%以上,都是老年人在打理院子,年轻人谁没事闲得跑去开一块自留地?我想这个问题大家也都会发现。那么我想问问您,老人在小区里开辟一块自留地,侍弄一下花花草草,老有所乐,是不是也应该尊重?而且老人在小区里开自留地,虽然不道德,但给其他业主带来的损失不过是"碍眼"。比之实际影响了公民休息权的晨练老人,哪些更不讲道德? 为什么你对打理院子的老人不依不饶,而到了同样违反物业规定,并且对部分业主影响更大晨练问题,只因为其中有你的婆婆或者妈妈,你的态度180度大转弯,对表示不满的人大加指责。奉劝您不要过多的指责别人的人品,您的人品已经让我叹为观止。

请二位回去问问你们的婆婆和妈妈,他们是不是看到孩子的父亲拿刀冲下楼的原因?如果他们说看到了全部,就是言语的理论,一言不合就拿刀砍人。那么我只能说他们的话歪曲了事实。也许他们的话都是对的,孩子的父亲也许后来真的用刀砍伤了人。但是,他们却故意忽略的最重要的原因。不要说什么不管什么原因拿刀砍人就不对。我想说,只要是为人父母,在那个时候都会失去冷静,特别是对几个老畜牲(不是那天练太极的老人的全部,是其中少数几个)。那些老人做了什么?有些人,从年轻开始,不是泼妇就是流氓,难道说对这样的人,只不过他们在狗身上多活了几天,我们就应该对他们尊重有加?我认为作为老人,有权要求得到年轻人的尊重,这也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当老人面对一个满月的婴儿时,他们还要要求自己的利益凌驾于婴儿的人身安全之上么?

我所说的没有一个字的夸张,那个婴儿确实差点就掉到了地上,一两个月大的婴儿,如果真掉到地上,后果会是什么,不用我多说吧?说实在的作为旁观者,我都看不下去,假如孩子的父亲不在话,我一定会去干涉。如果我的老婆孩子受到这种待遇,我也会采取激烈行动,对那个打伤我老婆的畜牲,我一样会告诉他,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如果你们的婆婆和妈妈认为我说的不对,那么好,他们是否承认以下事实发生的顺序--“先动手攻击人的是那些老人中的个别人,先受伤的是孩子的母亲,在这发生以后,孩子的父亲抡刀冲了过来。”我想这个顺序足以让大多数人明白真相, 如果你们的婆婆和妈妈否认,那么我再问一句,他们敢不敢和我一起发一个毒誓?“故意歪曲事实的人,全家不得好死”?注意,是歪曲,不是撒谎。因为有时候不撒谎,只要隐瞒部分内容,足以改变事实。就象这件事。
(此文由unicat在2007-06-20 22:21:59编辑过)
2007-06-21 11:31:55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35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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