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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高级居民 |
经 验 值:641 |
魅 力 值:134 |
龙 币:481 |
积 分:467.7 |
注册日期:2007-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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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几件令人愤慨的事---房东的婆娘比我们走的事实---那个山东不山东,北京不北京的老女人
当时月末了我们都没钱了,可是又没燃气了,所以想让他买一些,因为钱不多那就暂时买50块钱的吧,因为我们平常也不用挺省的,一天顶多就一个字,结果他说只能买100个字,那就是100*2.05=205啊,怎么说都不行,愣说人家那边不卖那么少,最低100个字。晕死了,没办法只好买了,最后弄得我们几乎天天吃土豆黄瓜了。后来去邮局大厅才知道,最低可以买一个字!!!!这样的人你们认为可以交吗?可以当他的房客吗?我们后来觉得,是不是他们家就靠吃违约金阿,把人逼走。
而且他还跟我们说:告诉你们不是我逼你们走的啊,可是你们自己要走的!!不是我逼得!!!!你听听有这样的人吗?????
还有,人家女朋友放暑假过来后,她加钱就加钱吧,不跟我们说,趁我们上班了,偷偷跑到我们房子里跟人家女朋友说,弄得人家直问:你家是按人租的还是按照房子租的(我们租的是二室一厅的整套)?那个老妖婆说:你管我呢?来人就的加钱!!不能白住!!--我晕,谁家来个朋友住一下还要加钱啊,而且加上那个人我们才四个人(两对情侣)。 更何况,我们那个朋友还问过说我朋友过来住行不行,她说行,不转租就行,后来跟她对质,她来个我没说过这个话!!--他奶奶的,要是你家房子就住一个人,那也不允许人家的朋友来住吗? 他家来客人他还跟她家客人收钱吗? ---强烈谴责这样的人,不配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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